26日,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召開。省和市一批法規提交審議或提請通過。
  管尾氣:為控車留下法律空間
  《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》修訂草案26日提交二審。草案最引發關註的是,採納委員和公眾意見,對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提出了規定。
  草案修改稿第13條規定,設區的市、縣(市)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、城市規劃,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,限制市區摩托車的保有量。採取控車措施,應當公開征求公眾意見,經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,併在實施30日以前向社會公告。
  控車馬上就會實施嗎?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張新民表示,就目前情況而言,江蘇省的機動車保有量尚未達到最高臨界點。但按照目前居民對機動車的發展需求來看,需要提前制定一個預防措施,當臨界點到達時,政府有權進行控制。此前,蘇州市在省內率先立法,授權政府可以進行控車,但蘇州市目前尚未對機動車採取控制手段。
  很多委員表示,控車需要不少配套措施匹配,才能真正起到降低排氣污染的目標。下轉A6版
  上接A1版比如對使用公共交通系統的市民給予優惠和補貼;機動車在停車等候超過5分鐘的情況下,應熄火關閉發動機,減少排量和污染;推薦購買小排量的車輛,鼓勵家庭購車從經濟環保的角度選擇;借鑒廣東在全國率先實施機動車環保標誌管理的方法,在對新能源車輛的推廣方面提供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,增加雙燃料機動車的率先使用。
  還有委員提出,在省內人口較多、且相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城市,在市區內應該實施“禁摩”措施,以保證車輛的通行及減少空氣污染。在城郊、鄉鎮,可以適當放寬對摩托車等排氣量大的機動車的使用。摩托車的排氣污染相對汽車更為嚴重,若要達到排放標準,費用很高。
  “新華日報”官方微博網友還提出,如果控車,不能只控私車,還要控公車。
  整地名:中國人別假裝住外國
  “瑪麗花園”、“塞尚國際”、“瑪斯蘭德”,明明是純中國小區,非取個洋名,讓國人生出一種“假裝住在外國”的虛幻滿足。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一審的《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》(草案)提出,禁用外國人名、地名和音譯詞作地名。
  條例草案第九條提出,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,禁止使用國家領導人的名字、外國人名、外國地名和外文音譯詞作地名;除了滿足社會公益事業或者公共資源特許經營需要外,一般不以企業名、商標名、產品名命名地名。草案專設一章對歷史地名進行保護。規定受保護的歷史地名一般不予以更名,禁止轉讓、拍賣冠名權;歷史文化名城、名鎮、名村的名稱和歷史文化街區名稱,以及規劃確定保護的路、街、巷、橋梁、住宅區等歷史地名,禁止更名;因城鄉建設、改造或者行政區劃調整等原因,確需對歷史地名作出取捨的,地名主管部門應當廣泛征求意見,科學論證,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會。
  草案鼓勵各地利用本地區的歷史地名資源,形成文化品牌。即便地理實體已經消失,歷史地名也可以就近移植到同類地理實體使用。委員們說,地名樓盤崇洋熱,其實體現了一個國家的文化自卑,強化對歷史地名的保護和傳承,讓中國人的家園有個正經中國樣兒,這才是文化自信。
  護古村:財政要掏錢,產權可流轉
  《蘇州市古村落保護條例》26日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查。這是全國首部古村落保護的地方性法規,破解了古村落資金投入和古建築產權流轉兩大難題。
  古村落是傳承數千年農耕文明的結晶和歷史文化演變的重要載體,蘇州共有三山島、明月灣、陸巷等17個古村落。隨著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加快,古村落衰落、消亡的現象日益嚴重,加強古村落保護已經刻不容緩。條例明確,市、縣級市、區政府應當將古村落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,加大對古村落的投入和扶持,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落實古建築搶修修繕和古村落日常保護經費,列入各級財政的年度預算。同時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,採用出資、捐資、捐贈、設立基金或租用古建築等方式,參與古村落的保護和利用。
  在古建築產權流轉方面,條例明確,古村落內的古建築、房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,可以通過保留集體建設用地性質的方式流轉,或者將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後依法出讓。政府可以通過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的方式,收購古村落內古建築、房屋的產權,古建築、房屋原住戶符合宅基地安置條件的,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。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主任王根偉介紹,這是條例的一大突破,為古建築最終進入市場提供可能,這也正是以往古村落古建築保護在產權方面遇到的政策瓶頸。
  本報記者 王曉映 李仲勛 實習生 陸安琪
  (原標題:空氣不好轉 總有一天會控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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